Mason@mason 2014年8月12日 小王上歌厅,点名要某小姐陪。 小姐要三百小费,他给一千,小姐觉得遇到贵人了。 第二天,小王又点该小姐,小姐更卖劲,又得一千; 第三晚再点,小姐说;“从没遇过你这样的好人,你是哪里的?” 小王说:“XX市XX县。” 小姐欢呼:“咱是同乡耶!你出来做啥?” 小王回答说:“我出差啊,你妈托我捎三千块钱给你!” #小姐[5] 2014年8月12日 回复 取消回复 需填写称呼、邮箱,无需注册,必填项已标注*名字 * 电子邮件 * 记住我 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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